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盛旦真明圣,平生伏至公。遭逢不世出,覆露与天同。
谅直诚多勉,谋猷愧罔功。后王明若日,夷夏庆同风。
喜气中兼外,欢谣北至东。敢图严密禁,擢处太清宫。
峻拔山形大,高明地望雄。起居无忘古,坐卧只思忠。
论乐嗟沦废,求音扣寂空。大和非隐伏,至理自穹崇。
暧昧幽还显,尊卑降复隆。使人思舞凤,如弋慕飞鸿。
世事安清谧,人心处正中。至醇当直诣,精义故旁通。
本自关瑶律,还须抚素桐。天材由圣作,物理要人穷。
往古为经始,来今是考终。云为极微妙,襟抱贮冲融。
敛聚阴阳气,窥观造化工。因君说乐事,诗咏照光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