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往与羽人曾结沧洲期,醉骑鲸鱼跃天池。北走幽都摩碣石,所历至今皆见之。
泽国波光秋潋滟,津亭月色晓参差。山夹疏钟和雪度,楼栖断角引霜吹。
兰园坐送流莺乱,华观行闻住鹤悲。别来几度斜阳里,平曲风烟劳梦思。
安得狂心化为浪,去随流水到天涯。偶向燕城逢杜子,为我立马欢相持。
自言家在碣石西,石西易水清沦漪。易州风帆日日至,佳人何事重来迟。
重来易迟去易远,便欲从君川路返。岁年冉冉思无限,诗成雁过云涛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