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明皇不识颜平原,我观旧史心慨然。
天宝末年事大昏,边将骋兵相盗权。
忽闻渔阳鼓鼙震,二十四郡城无坚。
霓裳惊破西行蜀,妃子仓皇死马前。
常山平原乃昆弟,屹立砥柱摧腥膻,
土门既失陷河朔,天津罵贼须发拳。
嗣皇灵武实草创,独坐鹗立中兴年。
尚书累月家食粥,诸将列屋罗妖妍。
鸣呼千载慕廉蔺,曹蜍李志如九泉。
蒲阳幕府东嘉客,饱闻裔孙家好贤。
锦囊重睹忠义像,再拜恨不为执鞭。
轻绡盈幅凛生面,髣髴冠剑跻凌烟。
况藏二诰墨色古,吾宗赞皇相业传。
怜君为米走尘土,七十青衫雪满颠。
乃祖精爽跨箕尾,寄书入洛逢飞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