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远书答一封,近诗写数首。
小雨客不来,我亦厌奔走。
茗罢午窗倦,草草具杯酒。
独酌政自佳,啖茹聊诳口。
人生一日事,忽已卯至酉。
就枕不解衣,须臾鼻雷吼。
起问夜何其,禁钟云已扣。
颇欲复谋饮,床下但空缶。
再卧卧不成,灯膏幸犹有。
坐至五更转,读过一寸厚。
是书必有益,但当审去取。
著此者为谁,未欲斥氏某。
金陵三不足,奎聚天地剖。
尊之配孔庭,邪说阴授受。
后世公论定,馨秽两不朽。
未知八寒狱,惇卞果入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