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凉欺羽扇,风生蕲竹,秋意渐满院落。商声又过梧桐井,还误剖瓜佳会,泛槎仙约。
谩忆中庭儿女夜,几笑语、花楼欢乐。尚认得、织女桥边,半是旧乌鹤。
何事明河影下,佳期如许,暗抱一襟离索。箭壶催梦,枕屏移恨,是青春行客。
对良宵感旧,鬓发萧萧叹潘岳。阑干迥、翠帘休卷,待到更深,啼螀声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