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溪霞明断绮。带东风客雁,笋将十里。镜空春路,心绪淡蛾外。
泛萸谋野醉。年年催载秋被。盼客山灵,惜愁鬟未整,莺语乱呼起。
转首瑶台眼底。疑有双成,结束连环佩。旧尘如梦,还付乱云洗。
驻鞍消茗翠。斜阳冷透峰意。未怯春寒,知游仙路近,微步响风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