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溪头放棹,白鹭飞清昼。四面绝红麈,扑青苍、山攒水凑。
从中选胜,最爱养鱼陂,围杨柳。阴晴骤。正是黄梅候。
水边林下,名迹千秋有。今日遂良游,把清尊、临风一酹。
三三两两,相与扣舷歌,沾袍袖。归迟否。明日刚初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