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几度瞻亲舍,兹晨返故庐。新恩叨组绶,旧业废樵渔。
节序三春里,莺花二月初。高堂娱綵袖,四座洽华裾。
往事悲欢外,人情得丧馀。十年嗟潦倒,万里惜居诸。
重负资良干,兼收及散樗。壮心宁或改,幼学未全虚。
窃惧膺民社,何知耀里闾。更怜分牧地,闻道半为墟。
起废图难缓,嘘枯事岂徐。风尘初作吏,俯仰正愁予。
道路遥相隔,音书复转疏。举杯聊暂乐,无待叹离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