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南丰不藏善,逢人说南严。
南岩亦何好,造物秘此缄。
烟云卬全提,松竹色半酣。
去郭十里赢,守戍僧二三。
乞身满一日,幽事亦可探。
行客问征途,居者萦辔衔。
萧条野店烟,夐静弥勒龛。
念非尘外侣,谁分禅味甘。
受佣作闲人,自缚亦可惭。
于时日在房,山色染霭蓝。
一径盘郁青,群峰列空嵌。
吟泉计涓滴,沦鼎消尘凡。
端如常德静,可警疾步贪。
扬镰出云门,回首怜烟岚。
公其吐妙语,胜事须指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