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穆穆文定,渊渊金玉。风被四远,誉髦归淑。伊余小子,钦承在夙。
籋云骏附,潜泥蠖伏。嗣林衔恤,閟息茅庐。扣户请益,拱肃趋隅。
教曰勖旃,竭景劬书。默尔富获,单辞靡馀。选曹展丘,俾书皇纶。
山房接夕,返楫同津。永言夙好,傍谂前闻。虚膺秪受,充然万珍。
公耆后先,三四及门。一瞻百益,矧曰终身。望之如日,就之如云。
大雅既丧,悼霣徒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