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十年役严陵,心服赵宾旸。
绝口不方贫,其气常扬扬。
一诵贯千古,一醉举百觞。
俗士或近之,白眼视昊苍。
包山岭可巍,子云孙姓杨。
江海一扁舟,倒屣倾侯王。
见人有闰病,赐以药饵良。
朋友负微过,责善尤谆详。
两翁我独识,非狷亦非狂。
两家结姻好,古道颜色光。
赵男与杨女,年向十五强。
一朝驰聘币,互写红笺长。
赵有五岁女,杨有五岁郎。
是日并纳采,酒雁填高堂。
两翁自为媒,两家门户当。
匪为门户当,芝兰同一香。
不羡积金璧,不受丰缣缃。
各喜所脔婿,诵书声琅琅。
已能临法帖,已解工诗章。
何惭昔羲之,坦腹双东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