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君按西秦,我走东秦,一尊共开。恨匆匆行色,无多款曲,区区别语,未易安排。百二关河,三千道路,前岁如今曾往回。但休问,过潼关北去,都是诗材。公余应见青崖。怕念我、兹游无好怀。□也知巧宦,常居要地,其如公论,不用非才。北渚光中,华峰影里,放得婆娑亦快哉。三年里,尽平分烟景,抖擞尘埃。
陆机二十作文赋,刘君二十诣大常。
桃花浪险阿香怒,点破龙额归西江。
平津六十策第一,刘君五十赐袍笏。
一官初入八桂林,官无早晚在努力。
大师大漕两德星,总是青原旧使君。
若问公堂阶下吏,便是三瑞堂前门生前进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