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书船惯载江南月,吟怀顿随烟雾。闹市孤楼,微凉自忍,还听潇潇风雨。
毛笺郑谱。剩粲卷丹黄,一灯无语。念破家山,断肠何限黍离句。
高情怕寻梦去,夜潮流不断,恩怨谁诉。白日西颓,觚棱北望,眼底英雄如许。
登楼漫赋。且收拾丛残,画图同住。待办归艎,暗愁飞雁柱。
墨妙初看眼自明,诵诗还见五言城。不惟喜获吾党士,要是未忘山谷盟。
我亦可怜耽句癖,君其勉力振家声。祗今此道寒如水,莫以微官取重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