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胜日良宴会,逍遥云水乡。佳宾列四座,繁吹促飞觞。
时维秋序晚,䆉稏垂田疆。睹兹农事成,欢乐殊未央。
高柳荫虚亭,残荷荐馀香。有鸟类山雀,枝上止且鸣。
左右纷射之,乌号竟虚张。公起挟一矢,疾发如流星。
翩然中修尾,远堕池水旁。众宾竞称赏,此巧夺穿杨。
方今西北境,猃狁来狂勷。安得我公辈,强弓用其长。
一箭退勍敌,摧北如驱狼。坐令四海间,至治成虞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