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犬吠空山响,林深一径存。隔云寻板屋,渡水到柴门。
日昼风烟静,花明草树繁。乍疑秦世客,渐识楚人言。
不记逃乡里,居然长子孙。种田烧险谷,汲井凿高原。
畦叶藏春雉,庭柯宿旅猿。岭阴无瘴疠,地隙有兰荪。
内户均皮席,枯瓢沃野餐。远心知自负,幽赏讵能论。
转步重崖合,瞻途落照昏。他时愿携手,莫比武陵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