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青派连淮上,黄楼冠海隅。此诗尤伟丽,夫子计魁梧。
世俗轻瑚琏,巾箱袭武夫。坐令乘传遽,奔走为储须。
邂逅我已失,登临谁与俱。贫贪仓氏粟,身听冶家模。
会合难前定,归休试后图。腴田未可买,穷鬼却须呼。
二水何年到,双洪不受舻。至今清夜梦,飞辔策天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