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尔之慈亲家,乃我表姨母。一体姑舅亲,譬之左右手。
我幼依尔家,直至十八九。读书学尔叔,深衷自天诱。
微此谁开先,终作田舍叟。及我显翰林,尔家运不偶。
一兄罹祸罗,二老宵奔走。尚愧我力微,不能解纷纠。
尔时在弱劣,讵意振周后。爱尔谨慎姿,贞此三尺守。
怜义不怜钱,狱掾于公厚。三考入神州,通藉登选部。
省祭归山田,衣冠贲幽牖。谁莫薄为吏,委吏宣圣受。
曹参以封侯,安期以不朽。高卑不高卑,太山等培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