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爱酒须共饮,爱诗须共吟。主人美遥夜,快饮吟春阴。
取彼鲛人泪,溅作花深深。各自唾成珠,明月中升沉。
吹花还度月,劝客当自斟。为君惜嘉树,明我有素心。
素心不常聚,花落难重寻。
君不见马伏波,后车薏苡珠玑多。
又不见章台秦璧非有疵,相如谬使秦人疑。
匡章不孝通国非,世无孟子知者谁。
惜君高材兼众美,完德从来速招毁。
含沙怒欲阴中之,刚引泾流污清泚。
轻云卷尽天日明,容光窍穴无潜形。
刮磨玉莹冰雪凝,楚人谩费涂丹青。
齐庭有鸟久不鸣,会须一举天衢亨。
北溟欻起风雷惊,修鳞巨鬣随波轻,
不须回首顾潜鲸。好乘扶摇九万里,
奋迅六翮飞南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