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登太华峰,斩大王头,岂不快哉。正盖公接席,曹醇可饮,道林升座,谢麈能陪。
元度真长,三朝九见,京尹原非轻薄才。阳关笛,便南飞老鹤,亦为徘徊。
骊驹门外休催。有百道、言泉往复回。算建安七子,惟公独健,野王二老,舍我谁偕。
且尽今宵,天门冬酒,后夜思量无此杯。神仙客,在莲花岭上,早寄诗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