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一缝纳倾城,江河倒瓶瓮。人肩承马蹄,百里接飞鞚。
神妆金粉鲜,璜壁嵌飞栋。天家出名香,梅檀作薪用。
掖廷千许人,绯罗刺文凤。常年三月终,宫监恣献贡。
庭中百怪陈,歌呼殊万众。趋走稠人场,昏荒如昼梦。
禅寺稍空旷,置酒罗鲜供。尘埃不到唇,高议窥鸿洞。
席终陈雅戏,钩发每奇中。西日沉未魄,归鞅尚不动。
醉馀踏高阁,俯视听雷閧。万古同一裈,安问知与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