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似我缘悭,浑不信、当年淮海。人老去、尚招烟月,粉恩香爱。
一管罗浮仙史笔,写生墨沈随风洒。使怜才、一点翠楼心,居然在。
珠十斛,谁堪买。花四照,谁能采。有燕姬梦向,玉堂人拜。
绣虎始知多巧遇,彩鸾端合酬情债。笑樊川、空手写扬州,无聊赖。
乱积梅枝,压檐低、欲折琼花清玩。东风乍起,不是飞绵香软。
纤纤素手,谩摇向、翠盘零乱。但洗出、一片红芳,袅袅占春一半。
妆成羡它星粲。染脂痕、却是佳人曾惯。草堂寄与,莫道春情犹浅。
春留甚处,想此夕柳眉应展。消几许、帘外湘云,伴人深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