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三旬九食古人事,此是儒生分所甘。淡与泊遭良有会,我因吾丧不须参。
问妻能叶归田乐,顾子宁为历齿惭。一曲商歌孤唱罢,犹堪援茟奏馀酣。
烟树晓犹暝,万籁孤梦醒。忽闻鸾鹤笙,知是终南径。
黛扫三十里,天风飞客兴。群寺金银开,岭回万笏璺。
晴瀑挂檐高,乱霞抱甍亘。鸽王伏闻经,龙女侧鸣磬。
诸祖西方来,花满凤骖乘。我有千金珠,峨眉蜀僧赠。
持以献栴檀,神光倏无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