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京国自携手,同途欣解颐。情言正的的,春物宛迟迟。
忽背雕戎役,旋瞻获宝祠。蜀城余出守,吴岳尔归思。
欢惬更伤此,眷殷殊念兹。扬麾北林径,跂石南涧湄。
中作壶觞饯,回添道路悲。数花临磴日,百草覆田时。
有美同人意,无为行子辞。酣歌拔剑起,毋是答恩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