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木纪谢,火运昌。炳南陆,耀炎光。民去癸,鼎归梁。鲛鱼出,庆云翔。
韊五帝,轶三王。德无外,化溥将。仁荡荡,义汤汤。浸金石,达昊苍。
横四海,被八荒。舞干戚,垂衣裳。对天眷,坐岩廊。胤有锡,祚无疆。
风教远,礼容盛。感人神,宣舞咏。降繁祉,延嘉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