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院落春时节。怪无端、书巢旋定。羽巢旋夺。终是多情呢喃燕,那诉香泥摧裂。
但主客、丁宁将别。十载高栖双凤稳,蓦风风、雨雨还危绝。
成毁事,付天决。
层愁叠怨都休说。莽江南、乌衣晚照,六朝消歇。拍手楼台重金粉,一夕雷奔电掣。
更万柳、西湖水咽。仓卒无依人间恨,待结邻、相守归来日。
新尔垒,允逢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