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望盈盈、绿波春水,依然向时来路。长途但恐多愁思,忍把羁怀述与。
聊送汝。念以往难留,留亦终须去。推蓬延伫。叹满目云山,无穷烟草,乡井在何处。
轻帆住,若见天涯旧侣。身心为报非故。病馀客久情形改,禁得又添离绪。
闲院宇。任听雨听风,谁伴晨昏语。增人酸楚。只忆姊丁宁,牵衣宛转,绕膝小儿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