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小楼舞彻双垂手。便倩雁将书、寄元九。举首望南山,独蛾眉、数峰明秀。
人未老,且任高歌醉酒。
莫将此乐轻孤负。唤明月清风、作三友。纤手折黄华,步东篱、为伊三嗅。
英雄泪,醉揾应须翠袖。
世途过欲尽,古道尚堪存。九折官非晚,群言望益尊。
故人推毂分,明主赐环恩。日月闽山破,风云瘴海吞。
未论台斗象,聊息太池鲲。名到朱门失,声先墨吏奔。
法真无上下,身且信乾坤。鳌顶如探璧,裁诗可寄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