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伊昔值世乱。
秣马辞帝京。
既伤蔓草别。
方知枤杜情。
崤函荡丘墟。
冀阙缅纵横。
倚棹泛泾渭。
日暮山河清。
蟋蟀依素野。
严风吹枯茎。
鹳鹢在幽草。
客子泪子零。
去乡三十载。
幸遭天下平。
贤主降嘉赏。
金貂服玄缨。
侍宴出河曲。
飞盖游邺城。
朝露竟几何。
忽如水上萍。
君子笃恩义。
柯叶终不倾。
福履既所绥。
千载垂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