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君不见太皇谅阴未出令,小人乘时偷国柄。
北军百万虎与貔,天子自将非他师。一朝夺印付私党,
懔懔朝士何能为。狐鸣枭噪争署置,睗睒跳踉相妩媚。
夜作诏书朝拜官,超资越序曾无难。公然白日受贿赂,
火齐磊落堆金盘。元臣故老不敢语,昼卧涕泣何汍澜。
董贤三公谁复惜,侯景九锡行可叹。国家功高德且厚,
天位未许庸夫干。嗣皇卓荦信英主,文如太宗武高祖。
膺图受禅登明堂,共流幽州鲧死羽。四门肃穆贤俊登,
数君匪亲岂其朋。郎官清要为世称,荒郡迫野嗟可矜。
湖波连天日相腾,蛮俗生梗瘴疠烝.江氛岭祲昏若凝,
一蛇两头见未曾。怪鸟鸣唤令人憎,蛊虫群飞夜扑灯。
雄虺毒螫堕股肱,食中置药肝心崩。左右使令诈难凭,
慎勿浪信常兢兢。吾尝同僚情可胜,具书目见非妄征,
嗟尔既往宜为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