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江海渺千里,飘荡叹流年。等闲匹马相过,乘兴却翛然。十载悲欢如梦,抚掌惊呼相语,往事尽飞烟。此会真难偶,此醉且留连。
酒方半,谁轻使,动离弦。我歌未阕公去,明日复山川。空有高城危槛,缥缈当筵清唱,余响落尊前。细雨黄花后,飞雁点遥天。
篆烟微,人语静,寂寞画栏凭。邻院箫声,惆怅共谁听。
当时月底嘻游,迷藏闲捉,记踏碎、满阶花影。盼芳讯。
别后双鲤迢递,莫是阻潮汛。旧事凄凉,肠断怕人问。
八年形影相依,一朝分手,叹它日、香盟谁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