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载英标济美,摛藻掇科芳。帝献金为籍,仙遵玉作堂。
事殿分曹秘,言车佐省香。谠陈停汉辇,嘉告补尧裳。
凤翼投闽徼,鹏心擢楚邦。南河茅戟秉,西雍宪旌骧。
日观熙雄土,星泉抚钜方。羊碑应读岘,贾赋合浮湘。
六服登殊绩,绪藩咏太康。建麾风自远,荫岳道逾光。
八桂称遐镇,三明惬大扬。龙城归泽露,象粤待谟匡。
定知留惠爱,涂巷咏甘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