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溪水秋更清,天晴好行舟。
叩舷发吴歌,荡漾无时休。
朝戏朱坡下,暮宿青岭头。
胜事或有得,随意终日留。
往年思此乐,屡叹来无由。
今我方求田,意欲营东畴。
兹计傥能就,遂免卒岁忧。
身随鸥泛泛,心逐鱼悠悠。
南舍与北邻,杖策步可投。
更祈旸雨时,禾稌常有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