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七盘一何高,苍翠净寥廊。
夜雨濯杉桧,春风散芝药。
细云散岩色,细迳度危筰。
邑改井已泥,空余汉城郭。
土瘠漫生茶,人稀时走玃。
苔藓囹圄空。尘埃簿书合。
县圃何萧条,半樱半零落。
偃蹇大夫松,委蛇君子鹤。
试登三友堂,借问何人作。
皆云杨先生,好诗心淡泊。
乘兴山水间,此君供献酢。
琅玕无俗韵,仁智有真乐。
取友信可人,自待宜不薄。
我来宴坐久,寂寥无唯诺。
明月来徘徊,清风自萧萦。
因留风与月,相对成清酌。
蟾光照金尊,余辉射杯酒。
轻飔入朱弦,彷佛奏箫勺。
醺然造忘形,神交通博约。
醉号五贤堂,醒来资一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