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不作漳滨卧,年侵血气衰。据鞍思少壮,揽镜叹清羸。
有病方求艾,无营莫问蓍。心知出下策,理胜遇中医。
阳燧神逾速,铜仙术尽施。论功鄙炮制,取穴辨毫釐。
火帝恩光异,炎官绩用奇。书萤比差似,珠蚁迫方知。
忖物嗟炮鳖,观形笑灼龟。烟微初炙手,气烈渐钻皮。
闭目书徒展,支头枕屡移。发狂还自哂,贾勇仅能支。
宋鹢追风日,吴牛喘月时。忠言劳缓颊,善谑为开眉。
服气工夫远,烧丹岁月迟。卫生防后患,伐性释前疑。
展转那成梦,呻吟且当诗。因心念民瘼,出位叹身卑。
欲巳七年病,当从百世师。保身将保国,未可废箴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