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莲公画称东吴精,草蔓花房未尝写。
森张意象亭毒表,辄有神人助挥洒。
常州貌得剑井松,剑气曣温相郁葱。
膏流节离祸幸免,至今颜色青于铜。
孔庙之桧尤硉矹,地媪所守龙所窟。
栾柯落阴根走石,疑是忠臣旧埋骨。
松兮桧兮岂偶然,陵霜轹雪兵燹年。
箭痕刀瘢尽皲裂,用命欲拄将崩天。
王姚凭城亲被坚,身歼城破百代传。
无人上请配张许,日夜二物风雷缠。
郑君古君子,此文此画良有以。
我题短章非斗靡,用吊忠魂附遗史。
吁嗟烈士长已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