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易学渊源出义方,绪馀犹作汉文章。名高未急蓬莱岛,心远宁专雁鹜行。
纸尾固无勋可策,松间殊有味难忘。诸公论荐休闻早,且候珠玑满一囊。
神巫善相人,壶子如湿灰。扁鹊巧发药,季梁病弗治。
一形苟脱落,纯气固委蛇。随火出石壁,泳珠没淫隈。
彼或蜩翼得,此犹沤鸟疑。中心既怵殆,外物尽坑溪。
干壳即木叶,皮肤类婴孩。远矣列姑射,吾为荣启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