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内阁临边贵,銮坡主席优。
赋诗嘉赵孟,载酒饯韩侯。
何幸江城守,容陪禁序游。
烟霄惭久隔,声气荷相求。
笑语随春煦,欢酣永日留。
百分传醆斝,五熟荐包羞。
西望千兵盛,东归两桨浮。
感时嗟老病,去国动离忧。
遂别青云友,重为沧海州。
应怜旧簪履,犹着故巾褠。
衮字荣褒宠,琼琚乏报投。
惟将夸远俗,歌咏入吴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