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大本堂摧懿文死,应立燕王为太子。以长以贤事皆顺,孱孙亦得免刀几。
乃留弱干制强枝,召乱本由洪武起。临濠奋迹开草昧,豪杰才兼圣贤理。
目不知书性有书,每就儒生讲经史。《檀弓》开卷重立孙,《春秋》特笔讥逆祀。
千年成说牢不破,此语燕闲久入耳。遂将神器付太孙,分国诸王禀同轨。
岂知衅即起萧墙,臂小何能使巨指。削藩方工黾错策,构兵遂蹈张方垒。
王师转战力不支,夜半翻成九江李。衮冕熸灰火满天,缙绅赤族血流水。
可怜十丈金川门,惨过晋家荡阴里。向使当初改建储,叔正清官侄朱邸。
临淄自能厚本支,临驾岂遂干伦纪。何至一家骨肉残,冢嗣翻成若敖鬼。
我来经过吊陈迹,终觉高皇计失此。处常无事贵守经,销患未形难据礼。
徒将误国咎方黄,犹未穷源推祸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