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昔时曾有佳人,翩然绝世而独立。未论一顾倾城,再顾又倾人国。宁不知其,倾城倾国,佳人难得。看行云行雨,朝朝暮暮,阳台下、襄王侧。
堂上更阑烛灭。记主人、留髡送客。合尊促坐,罗襦襟解,微闻芗泽。当此之时,止乎礼义,不淫其色。但□□□□,啜其泣矣,又何嗟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