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若溪丈人过七十,两脸渥丹头雪白。平原不改昔衣冠,鄂渚殊怜旧乡陌。
鄂渚西边花树阴,更来辟馆对青衿。四时有钱解沽酒,几度逢书尽卖金。
大儿清韵亦如此,去年高举青云里。锦袍白晰耀芳春,画幕红莲开绿水。
奉檄由来志养亲,只今得禄待严君。行沾鹦鹉洲前雨,去指敬亭山畔云。
戎阃清时疏案牍,从此承颜欢不足。东风低拂绮罗筵,春光回映斑斓服。
丈人宴乐谁与同,宣城山水嘉莫穷。閒历旧游怀李白,还赋新诗似谢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