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诗见及,因为赋此相思一尊酒,今日尽君欢。长歌一写孤愤,西北望长安。郁郁阊门轩盖,浩浩龙津车马,风雪一家寒。钟鼓催人老,天地为谁宽。丈夫儿,倚天剑,切云冠。可能封塞包o,驱去复来还。清庙千金康瓠,短褐连城双璧,行路古来难。枯柏在南涧,留待百年看。
昔我先司马,列棘遴楚士。于时独明卿,裒然拔其萃。
拓落厌时趣,纵横富篇制。已窥正始格,复探作者意。
失鹄必反求,贯革有余锐。颇余东方谑,不作公孙媚。
吏道亦自工,时违巧相避。二始稍见收,三斥竟成踬。
桃李倾骄日,幽兰自憔悴。开径樊口田,卖文成活计。
却问诸少年,畴能一兼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