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大元设学校,于以教万民。吁嗟去古远,世降何沄沄。
周孔不可见,圣道日以湮。儒官窃廪禄,法度岂复遵。
教化何由宣,礼乐亦以沦。在薮无凤凰,在郊无麒麟。
英宗皇帝时,逆气横乾坤。贼子不知父,乱臣已忘君。
臣素愤薄世,胆气长囷轮。念之万感集,血泪射秋旻。
思见豪杰士,再使民风淳。訚訚王教谕,我里君子人。
之官武宁县,挂席当仲春。撞钟集诸生,讲论明彝伦。
况逢尧舜君,德泽周八垠。高歌猛虎行,慷慨为子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