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末契托外亲,夙昔承顾盼。
邓鄙听论诗,房陵共遭乱。
苍黄南山路,大雪将没骭。
事定访田家,山花已如霰。
燃薪代灯烛,新诗仰华绚。
雨余登近岭,春晴集两涧。
仿佛纸坊山,泉石眼中见。
形影一东西,音声阻河县。
驽骀自拘挛,鸿鹄谢羁绊。
俄瞻九天上,更觉斯文焕。
鄙贱集亹深,十年两遭难。
稠重荷顾存,凡庸辱推荐。
穷途感一饭,况此膺深眷。
门墙行欲近,仰止极昏旦。
余生不自意,复得亲谈宴。
存没割中肠,申章泪滂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