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遥遥西郭门,出宿三十里。禾稼盈秋陇,中田饶夏水。
时惊野凫飞,半夜相催起。朝辞重邱城,暮投邯郸馆。
稍听赵人讴,始觉海乡远。却送先归人,家言夜缱绻。
矗矗神头岭,直上何崔嵬。晓度吾峪关,霜月正徘徊。
长兄骑马至,稚子亦先来。上下留山亭,望见五龙山。
山中多松柏,郁郁浮云端。自我居潞城,方暄已殂寒。
扰扰牛车鸣,日暮浊漳曲。我行长子道,往事纷在目。
昔人不可作,荒居白日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