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昔读古人书,夙抱先忧志。心源未澄彻,每为外物累。
因循度岁时,龌龊牵俗事。迩来反诸身,颇觉有真意。
吾气大且刚,浩然塞天地。一为物所役,四海无容袂。
鬼神启我衷,吾道今有契。鸿雁落河皋,远自天边致。
踪迹风尘内,议论云霄际。启心输忠赤,瞩目览苍翠。
天阔云烟敛,波光鱼鸟戏。观物悟道机,触景发人思。
浮生惜寸阴,饮食须知味。误几三十载,不饮长如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