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喜见中秋,急载酒、登楼邀月。谁料得、狂风作崇,浮云为孽。孤负阑干凝望眼,不教宝鉴悬银阙。但筵前、依旧舞腰斜,歌喉咽。
阴与霁,圆并缺。难指准,休分别。况赏心乐事,从来磨折。常把一尊陪笑语,也胜虚度佳时节。怪坡仙、底事太愁生,惊华发。
达官须亲民,未竟法应再。
昔君治姑孰,报政甫初载。
桃李春正华,风木养不待。
至今田里间,往往诵遗爱。
荐章交公车,夷涂了无碍。
自诡更治民,得邑仍勇退。
坐看积薪上,笑谢及瓜代。
赤县官山险,铜章喜重佩。
平湖带城郭,崇山镇溟海。
道中勤顾接,何者非胜概。
鹅池湛清涟,兰亭霏翠霭。
溪流西走剡,夜雪曾访戴。
此地君故家,旧游详往载。
公馀信足乐,俗敞良可慨。
盗贩人斗狠,淫祀家禳禬。
缓纵固不可,激之或生害。
厥田惟中中,厥赋上上倍。
豪家窘输送,勺合无容贷。
贫家惯逋负,符移费追逮。
行之苟失中,上下交怨懟。
台府相鼎立,征求常意外。
稽违速谴呵,抑绝虞冒昧。
犴狱当尽心,夜寄或百辈。
去来不敢诘,犹豫即招海。
哗徒陷平民,更欲脱有辠。
朝方得其情,莫祈当路改。
过客纷如织,剌口说行在。
丐求小不惬,百计工组缋。
我知夫子心,此去弃劳来。
岂其摄声势,左盼而右睐。
然须处心平,更须临事耐。
勿恃事理直,抗论多慷慨。
勿谓气类同,不虞趋向背。
先入勿偏听,未信勿忠诲。
小迟岁月间,足致治平最。
庶策三载勋,亟应千龄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