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戢戢乱峰里,一峰独凌天。下看如尖高,上有十里泉。
志人爱幽深,一住五十年。悬牍到其上,乘牛耕药田。
衣食不下求,乃是云中仙。山僧独知处,相引冲碧烟。
断崖昼昏黑,槎臬横只椽。面壁攀石棱,养力方敢前。
累歇日已没,始到茅堂边。见客不问谁,礼质无周旋。
醉卧枕欹树,寒坐展青毡。折松扫藜床,秋果颜色鲜。
炼蜜敲石炭,洗澡乘瀑泉。白犬舐客衣,惊走闻腥膻。
乃知轩冕徒,宁比云壑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