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车遥遥,向何许。去君咫尺地,不得一相语。忆昨与君游大梁,暑云拂盖流尘黄。
回头转睐复几日,草木零落飞严霜。山中独行岁华晚,烟留月绻谁能返。
逸客长怀阮嗣宗,仙翁却吊罗公远。闻君五月登啸台,何郎许子相徘徊。
酒酣清歌眺白日,万里䬃䬃长风来。人生得此亦自乐,何用苦教缨冕缚。
不见昔时贤达人,强半遗迹在丘壑。车遥遥,将奈何,太行积雪寒嵯峨。
赠君七尺紫藤杖,并履閒寻安乐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