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偶把遗编读。觉凄清、风生满纸,哀音裂竹。貌比左芬年更少,况又才逾徐淑。
肯久恋、红尘千斛。试问埋香何处好,料青山、也有修来福。
泉路下,鬼应哭。
朝朝暮暮相追逐。怎而今、云消雨散,形孤影独。后会自然来世有,谁道他生未卜。
可邀我、同登仙箓。昨夜分明惊入梦,羡容颜、依旧温如玉。
便携手,述心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