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斗柄在戌寒始威,荒郊草木萋以腓。腾腾晓日明晴晖,相于二子驰骖騑。
镵天山色横翠微,鸟道诘屈人迹希。路旁栝柏莽十围,山鸟惊觉鸣且飞。
閕然野寺开双扉,青红古佛长而颀。画壁荒怪无是非,山僧迎客病已痱,香积索寞缠蛜蝛,厥辞怪伟无刺讥。
落叶飒沓飘秋衣,游兴颇极振策归。嗟哉胜地空依稀,安得卜筑来耕耭。
登阶肃拜,尽击珰殉难,一时人物。铁马云车英气凛,白昼悲风撼壁。
天纵难回,心终不死,怨血飞霜雪。刀尖镬上,伤哉多少英杰。
笑杀鼎鼎冠绅,建祠通款,旋踵阴谋发。死与诸公相继耳,落得身名灰灭。
日瘦无光,湖流带咽,剑气森毛发。岳于坟近,忠魂同哭明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