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吾闻上帝心,降命明且仁。臣稹苟有罪,胡不灾我身。
胡为旱一州,祸此千万人。一旱犹可忍,其旱亦已频。
腊雪不满地,膏雨不降春。恻恻诏书下,半减麦与缗。
半租岂不薄,尚竭力与筋。竭力不敢惮,惭戴天子恩。
累累妇拜姑,呐呐翁语孙。禾黍日夜长,足得盈我囷。
还填折粟税,酬偿贳麦邻。苟无公私责,饮水不为贫。
欢言未盈口,旱气已再振。六月天不雨,秋孟亦既旬。
区区昧陋积,祷祝非不勤。日驰衰白颜,再拜泥甲鳞。
归来重思忖,愿告诸邑君。以彼天道远,岂如人事亲。
团团囹圄中,无乃冤不申。扰扰食廪内,无乃奸有因。
轧轧输送车,无乃使不伦。遥遥负担卒,无乃役不均。
今年无大麦,计与珠玉滨。村胥与里吏,无乃求取繁。
符下敛钱急,值官因酒嗔。诛求与挞罚,无乃不逡巡。
生小下里住,不曾州县门。诉词千万恨,无乃不得闻。
强豪富酒肉,穷独无刍薪。俱由案牍吏,无乃移祸屯。
官分市井户,迭配水陆珍。未蒙所偿直,无乃不敢言。
有一于此事,安可尤苍旻.借使漏刑宪,得不虞鬼神。
自顾顽滞牧,坐贻灾沴臻。上羞朝廷寄,下愧闾里民。
岂无神明宰,为我同苦辛。共布慈惠语,慰此衢客尘。
中郎一绝爨下音,流水无思山无情。仲尼一为麟后尘,乾坤日月无光明。
圣贤自古多轗轲,吁嗟吾子难独鸣。青山虽贵何足钦,黑貂未敝君休惊。
片言不用脱屣去,富贵于我浮云轻。日饮一瓢岂予辱,日餐万钱非我荣。
进退于道苟无愧,对人何必面发赪。幸有浮蛆之桑落,为君斟酌平生诚。
幸有栖鸾之桐木,为君弹出无弦声。一弹石涧漱寒玉,再弹满耳松风清。
酒酣更鼓三五曲,鱼龙鼓舞波涛萦。男儿出处须磊落,肯同儿女徒营营。
麻鞋布衲见天子,谁能干谒公与卿。指踪利害谈世事,坐令海内皆升平。
不将归卧南山阴,荷衣未必输尘缨。青山绿野总旧物,白鸥玄鹤皆昔盟。
上饮千寻之涧瀑,下采百岁之春英。食之不饥复不老,永为终古天地精。
斯言虽鄙倘见听,便当尽决沧浪之水,洗净平生不朽无用之虚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