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往年三至滕王阁,年年阴雨舟中住。今年发奋欲往游,泊舟衔尾难登路。
更棹小舟浮浪间,周回万舸终无罅。日莫烟深何所之,仆夫皇恐舟人怒。
隔江似有三数家,掠浆斜飞向西渡。软沙著屐恰已轻,野庙寻僧亦微趣。
回首却望章都门,明皇烁烁然灯初。崇台似有行人趋,黄昏望绝不可呼。
珠帘画栋知有无,文采风流不到吾。寸步有命今弗图,四上不至亦已夫,还及吾子寻欢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