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一滩复一滩,如何名古镜。岂非水澄清,寒碧净而莹。
鉴此鬓眉真,烛此形容正。质柔阴气凝,性静金精孕。
不铸首山铜,不浮泗滨磬。匣空游尘昏,月冷妖蟆屏。
轻帆那可张,每畏风力劲。雨波春更狂,冰澌寒未凝。
绠耎宜牵长,石很敢斗硬。呼酒酹江神,荐芳致予敬。
衰年存节操,全彼天赋命。花县复归来,更勤恤民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