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擅江东、公瑾风流。况绮丽、更扬州。喜得龙门人未腐,买清娱、且伴遨游。
个侬还有,黄华妙腕,绛树清喉。倩明珠、十斛贮将金屋,移入琼楼。
帷灯照怯,窗日怜羞,妆成倦倚香篝。不为筵前矜顾曲,笑郎君、底费回眸。
双飞好去,华清侧畔,绣岭前头。待他年、学誓长生,同看织女牵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