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持师示近诗一轴辄次最后神字韵梅花一篇

水边难睹似梅人,且看垂垂一树新。独许玉妃陪寂寞,可须青女助精神。

传杯冷艳愁闻笛,入户幽香已报春。抽尽空花经月雨,此心那复住根尘。

李光
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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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暑犹当避,无忧可得忘。

竹疏身共瘦,湖近意先凉。

静胜宁须弈,幽酣不待觞。

还同残梦乐,炙背负朝阳。

八龙矫首,里署高阳。叔慈抚化,物外游翔。终身肥遁,至宝含章。

玄昭二谥,永世遗芳。

昨夜薰风入舜韶,君王未御正衙朝。

阳晖已得前星助,阴渗潜随夜雨消。

亭外桂花香满,秋入芙蓉过半。衰柳不禁风,黄叶乱飘无限。

目断,目断,愁望故乡偏远。

后死文章贵,先生志节同。千言写孤愤,一卷得双忠。

事去天如梦,悲来笔有风。想当挥洒处,嚼齿恨无穷。

小雨天忽晴,盈眸尽空翠。花落寂无声,随风沾衣袂。